各学院:
为切实保障新学期教学活动正常有序的开展,稳步提升教学质量,加强教学工作的过程管理,规范教师教学行为,根据武汉商贸职业学院质量管理的要求,按照本学期教学安排,老生于教学周第一周(9月2日)正式上课,新生上课时间待定。现将开学初教学督导督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安排
老生听课时间:2023年9月2日—9月13日
新生听课时间:待定(以学校最终开课时间为准)
二、督导督查安排
(一)校领导进班听课
校领导在老生、新生开学初根据时间安排进入对口联系学院自行选择1-2门课程听课。依据管理人员《课堂教学情况评价表》(D表)(附件1)和听课记录表见(附件2),对所听课程进行督评打分。
听课教学周/日期 |
听课学院 |
校领导 |
老生 (9月2日-9月13日) 新生 (待定) |
现代商务技术学院 |
马必学 |
现代管理技术学院 |
袁辉 |
现代工业技术学院 |
吴争强 |
现代信息技术学院 |
王良钢 |
现代艺术与教育学院 |
汤勇 |
马克思主义学院 通识教育学院 |
丁振国 |
医疗护理与健康学院 |
王红兵 |
(二)专职督导员随堂听课
专职督导员开学后,根据划分教师名单随机进入课堂听课,并注意听课时间合理安排,督评课过程中除对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价外,课后要对教师的教学日历、教案、课件、学生点名册等必备教学资料是否带齐,填写规范性等情况进行检查。听课结束后,要与教师当面交换意见,并对教师提出有效建议。同时专职督导员需在所听教师教学日历执行情况处签字确认。依据《专职督导员课堂教学情况评价表》,对所听课程进行督评打分。
(三)行政人员课堂巡查
根据教学区域安排,质量管理处行政巡查人员将采取现场巡查方式全面开展课堂巡查,根据巡查安排每天上午、下午对所分配区域课堂教学情况进行巡查,并填写《2024-2025-1学期教育教学督查工作记录表》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校领导、专职督导员和行政巡查人员在听课或巡查过程中,按照要求进行记录,并将相关表格报送至质量管理处行政楼502办公室康丽飞老师处。联系电话:15377500719
(二)质量管理处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以填写《问题处理反馈单》的形式向教务处进行反馈处理。
质量管理处
2024年8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