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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 2024-2025 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
来源: 发表时间:2024-09-20 点击:

各学院、各相关部门:

根据教学工作实际情况,经研究决定,将常态化诊改融入到日常教学活动中,并定期进行检查。本次将于2024919-29日开展 2024-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机构

学校成立期初教学质量检查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检查工作的 部署、组织、检查和指导工作。

 长:王良钢、袁辉

 员:教务处、质量管理处及各学院负责人。

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,负责具体安排实施。

二、时间安排

检查工作分学院自查和学校检查两个阶段。

一)自查阶段

1.2024年9月26日以前为学院自查阶段。请各学院于926日前将《2024-2025-1学期期初教学检查自查表》(附件 1)交教务处备案。具体检查内容及要求请参考《2024-2025-1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清单》(附件2)

2.927日、29日为学校检查阶段,具体安排如下:

如有临时调整,工作组将及时通知到临检学院。

三、检查内容

本次检查涉及六个大类,即专业(群)建设、专业教学、课程建设、课程教学、科研与社会服务、质量监控,涵盖了教学诊改的各模块。各学院可结合《2024-2025-1 学期期初教学检查自 查表》中的各项指标, 核查常态化诊改融入日常教学活动的完成情况。

四、几点要求

(一)各院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秋季学期开学准备情况进行全面、细致的检查, 并将相关检查材料自行存档,教务处抽查。

(二)各院对学校检查及自查时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,做到有错必纠,纠错必实,以保证学校日常教学活动正常进行。

(三)教务处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进行跟踪督查,对构成教学事故的,严格按照《武汉商贸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

处理办法》( 2021 修订版)处理。

 

 

附件:1.《2024-2025-1学期期初教学检查自查表》

2.《2024-2025-1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清单》

3.《2021级、2022级学生实习工作检查表》

4.《2023-2024-2学期院领导及专任教师听课汇总表》

 

 

 

 

 

教务处   质量管理处

2024919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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