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各相关部门:
根据教学工作实际情况,经研究决定,将常态化诊改融入到日常教学活动中,并定期进行检查。本次将于2024年9月19-29日开展 2024-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机构
学校成立期初教学质量检查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检查工作的 部署、组织、检查和指导工作。
组 长:王良钢、袁辉
成 员:教务处、质量管理处及各学院负责人。
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,负责具体安排实施。
二、时间安排
检查工作分学院自查和学校检查两个阶段。
( 一)自查阶段
1.2024年9月26日以前为学院自查阶段。请各学院于9月26日前将《2024-2025-1学期期初教学检查自查表》(附件 1)交教务处备案。具体检查内容及要求请参考《2024-2025-1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清单》(附件2)
2.9月27日、29日为学校检查阶段,具体安排如下:
如有临时调整,工作组将及时通知到临检学院。
三、检查内容
本次检查涉及六个大类,即专业(群)建设、专业教学、课程建设、课程教学、科研与社会服务、质量监控,涵盖了教学诊改的各模块。各学院可结合《2024-2025-1 学期期初教学检查自 查表》中的各项指标, 核查常态化诊改融入日常教学活动的完成情况。
四、几点要求
(一)各院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秋季学期开学准备情况进行全面、细致的检查, 并将相关检查材料自行存档,教务处抽查。
(二)各院对学校检查及自查时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,做到有错必纠,纠错必实,以保证学校日常教学活动正常进行。
(三)教务处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进行跟踪督查,对构成教学事故的,严格按照《武汉商贸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
处理办法》( 2021 修订版)处理。
附件:1.《2024-2025-1学期期初教学检查自查表》
2.《2024-2025-1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清单》
3.《2021级、2022级学生实习工作检查表》
4.《2023-2024-2学期院领导及专任教师听课汇总表》
教务处 质量管理处
2024年9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