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单位:
为进一步发挥发展规划对学校事业发展的引领作用, 持续推 动学校高质量发展,全面了解《武汉商贸职业学院“十四五”事业发展规划(2021-2025)》(以下简称“十四五”规划)实施进 度和执行情况, 学校决定开展“十四五”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检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。紧紧围绕学校“十四五”规划提出的“14109”主要任务与战略目标,聚焦学校“四大战略”和“十 项任务与具体指标”“九大工程”,进一步加快建设步伐,提升攻坚能力,确保全面完成“十四五”各项任务,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。
二、检查内容
学校“十四五”事业发展规划(含九个专项子规划)主要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、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、相关政策措施、制度贯彻落实的情况。
(一)总任务
以学校“十四五”主要办学关键指标一览表为依据,重点检查主要办学关键指标完成情况, 各部门根据现有实际情况填报数据并提供必要支撑材料。
(二)专项规划任务
以九大专项规划任务为依据, 重点检查各牵头部门完成专项任务工作情况,并提供必要支撑材料。
三、组织领导
学校成立三个检查工作领导组和中期检查办公室:
(1)学校事业发展“十四五”规划检查组,牵头校领导:马必学 丁振国 负责人:张宗保 李文鹏
(2)科研与教育教学工作组,牵头校领导:汤勇 责任部门为五个专项规划制定实施部门(学科专业建设规划、师资队伍建 设规划、学生教育管理规划、科研与社会服务规划、实践与实训基地建设规划)
(3)党建与服务保障组,牵头校领导:王良钢 责任部门为四个专项规划制定实施部门(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发展规划、 校园文化建设规划、继续教育与国际合作教育发展规划、校园基础设施与信息化建设规划)
(4)中期检查办公室由学校发展研究中心、质量管理处组成。负责人:李文鹏 张宗保 秘书:胡芳晴
四、检查办法
(1)自查。各学院、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学校“十四五”规划文件要求及各单位规划,从主要办学指标完成情况、重点建设专项任务实施情况、政策措施落实情况、规划实施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和效果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等方面进行自查,完成并提交本单位“十四五”规划实施中期自查报告和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表。纸质版和电子版于 2023年11月28日16:00 前交至中期检查办公室。其中,书面材料需要各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,并盖上单位公章。
(2)交叉复查。根据各学院、部门提交的报告和支撑材料, 汇总提交学校领导, 由学校领导牵头分组进行交叉复核, 根据复核情况提出整改或下一阶段推进建议。
(3)整改或推进。学校汇总梳理各单位自查情况,结合走访调研实际,形成学校“十四五”规划中期检查报告。召开规划进展中期检查情况总结汇报会,通报学校“十四五”规划实施进展情况,听取关于“十四五”规划中期修订的意见、建议。
各学院、部门根据学校中期检查提出的整改或推进建议,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,明确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,深入推进后续工作,确保目标任务及时高效完成。
五、时间安排
自查时间为三周,11月底完成;复查时间为一周,12月上旬完成。
六、工作要求
1.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。开展“十四五”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,是全面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,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,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,聚焦学校发展目标,找准定位,科学谋划,认真做好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检查工作。
2.全面总结,指导发展。各单位要根据规划提出的战略重点,结合当前学校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,突出对规划重点任务的完成进度和存在问题的分析,合理提出规划实施后半程乃至更长时间的目标方向与工作计划,扎实推进学校内涵高质量发展。
3.统筹协调,按时保质。各单位要统筹协调,加强配合,注重各规划间相互衔接,严把材料质量关,确保数据准确性和全面性,认真做好基础数据整理与分析工作,高质量完成中期检查工作。
4.中期评估采用数据截止时间点应统计到 2023年10月31日。
5.未尽事宜请联系中期检查办公室。联系人:胡芳晴,办公地点:行政楼503,电子邮箱:12809544@qq.com。
附件:1.十四五”规划实施中期自查报告参考提纲
2.“十四五”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表
武汉商贸职业学院
2023 年11月8日